2025年7月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该公告明确了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执行口径与出口企业申报要求,并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行了多项优化,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出口企业务必高度重视,提前做好准备,以免影响业务开展。

· 增加附报事项项目 ·
在“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”部分增加“职工薪酬”和“出口方式”项目,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应准确填报有关情况。除上述事项外,由纳税人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》补充填报。参照年度纳税申报表优化思路,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增加“销售费用”“其他收益”等项目。同时,在“营业收入”项目下增加“自营出口收入”“委托出口收入”“出口代理费收入”等项目,由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填报。在“投资收益”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,由纳税人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》在明细行次填报股权处置收益等具体事项和金额。纳税人进行股权处置的,均应填报具体事项和金额。供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,进一步明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预售收入申报要求。
